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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剪一夜秋
在那些寂寂的长夜里,文字是我唯一能浮出水面的呼吸——呼吸之间,我的爱情明明灭灭,失去了,也得到了。而这一切的爱和关怀是注定不会消失的,那也是我在人间快乐的理由。
——摘自叮叮儿《临界》
有的时候存在就是一种合理。
就象某些明明是不怎么喜欢的东西因为习惯而默认成一种存在。是习惯,所以就容忍,既然可以容忍,那就成其为合理。因为合理,所以没法子拒绝。给不到自己理由。不接受的理由。
我就这样放纵自己去容忍他的存在。背叛理智的容忍。
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。从小就是。没有“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”的浪漫,没有“同居长干里,两小无嫌猜”的默契。虽然我们一起长大。
我是乖女生,他是坏学生。那时的他总是喜欢捉住我的辫子,系到板凳上,然后屏声静气的等我站起来大叫。老师会过来批评他,他就埋着头,等老师走后拿得意的眼神看我。后来我剪头发了,就改系我鞋带,把它绑在桌子上。我摔到在地上,不哭,拿眼睛看他。他却毫不留情的对我加以嘲笑。
然后就是初中时候,他坐我斜前面,老是喜欢回头说话,跟我旁边的女孩子。我说我要记你名字。那时的我是班长。他不屑的看着我,说随便。给老师的黑名单上便屡屡挂上他的大名。也不知道那个时候他恨过我没有。但每次挨批后他都会狠狠的看着我。直到我心虚的低下头去。到后来他索性就不讲话,老回头诡异的看我,等我惊慌失措的低下头去,就开始邪恶的笑。
他没有念高中,没考上。他的父母打算赞助一个学校,可是他不去。他去学吉他。据说学的很不错。而我,还是一个乖学生,念高中,然后念大学。
我所处在的城市有着很美丽的秋天。
其实在生命中的许多日子中我都在等待秋天的降临。在那份肃杀中我常常能感受到一种写意的快乐。无法言喻那种在满地黄花堆积中守侯凄凉的感觉。
喜欢秋天,因而也喜欢这座城市。在顶着喧嚣独自行走的时候,我会想起一些记忆里凉薄的事情。象爱情,象他。不知道为什么在想起爱情这个字眼的时候总会想起他,想起那个喜欢邪恶的笑的男孩子,想起那个躲在书本后偷偷看他的小女生。
偶尔我会感到寂寞。寂寞的当口上的我会想象爱情。很喜欢这样一句话,爱情是美人鱼刀尖上赤足舞蹈的场景——惨痛然而美丽。于是开始理解了爱情。那是一种破碎的美丽。
所有关于它的文字都在头脑里徘徊。爱情是容忍,爱情是原谅,爱情是思念,爱情是牵挂,爱情是信仰,爱情是守望,爱情是俩俩相望的眼波缱绻,爱情是执子之手的承诺。
爱情是美丽的文字。是的,美丽的文字。我不奢望它。
再次看到他是在一家咖啡厅。他是里面的吉他手,头发染成了眩目的金色。自弹自唱。有很多人崇拜的看着他,并且疯狂的叫着他的名字。一曲终结的时候,小女生冲上去吻他,他脸上又现出惯有的嘲弄的颜色,然后他看到了我。我是因同学生日去的。他走过来,用怀疑的眼神看我。我不说话,也看着他。
然后他把我扯到身边,大声说:这是阿纨,我女朋友。却是又一次让我惊慌失措。但是,我已经不再是怯怯的小女生了。我丢下他,转身就出去。他追出来,跟我讲我一直就在等你。我看他,叹气。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做了他女朋友。
他一个人在外地,做的很辛苦。他说他是知道我在这个地方所以才过来的。但是他不知道我在哪个学校。他也不能回去,于是就在这里安家落户。那天晚上他跟我弹了吉他。我静静的听,听他讲。我想我是喜欢他的,从系我辫子开始,他就系住了我的心,要不然,我怎么会一直拒绝往小小的心房理注入爱情的香料呢?
他的房子很小很乱。我就常常帮他收拾。他扔给我一串钥匙。因为他喜欢掉。以后的很多次,他跑来学校找我,都是忘带钥匙,找我开门。于是,我就拿着那把钥匙很开心的跑去给他开门,然后顺便帮他清理一下乱糟糟的东西。
他把我带到他的朋友面前,说,这是阿纨。很多人都恭敬的喊我做嫂子。只有一个女孩子喊我“阿纨姐”。她就是小萋,陈胜的女朋友,17岁的小萋。我喜欢小萋,没有来由的喜欢。小萋崇拜的看着我,然后乖巧的喊我阿纨姐。他却似乎不怎么喜欢她,每次看着她,脸上总是不耐烦的神情。
我不知道他待我是否能够称得上好。他从来不说爱我,只有在当我凝视他的时候,才能从他的眼神里找出一抹痕迹。我想,他是爱我的。他深邃的眸子里有着一缕怜惜,一点茫然,以及一丝惶惑。我没有看错,是惶惑。每当这个时候就有一种想搂着他的冲动,我要温暖他,我要抹去它,我要吻他。可通常他都轻轻的把脸转开。我就在失落的错过里沉寂。
——摘自叮叮儿《临界》
有的时候存在就是一种合理。
就象某些明明是不怎么喜欢的东西因为习惯而默认成一种存在。是习惯,所以就容忍,既然可以容忍,那就成其为合理。因为合理,所以没法子拒绝。给不到自己理由。不接受的理由。
我就这样放纵自己去容忍他的存在。背叛理智的容忍。
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。从小就是。没有“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”的浪漫,没有“同居长干里,两小无嫌猜”的默契。虽然我们一起长大。
我是乖女生,他是坏学生。那时的他总是喜欢捉住我的辫子,系到板凳上,然后屏声静气的等我站起来大叫。老师会过来批评他,他就埋着头,等老师走后拿得意的眼神看我。后来我剪头发了,就改系我鞋带,把它绑在桌子上。我摔到在地上,不哭,拿眼睛看他。他却毫不留情的对我加以嘲笑。
然后就是初中时候,他坐我斜前面,老是喜欢回头说话,跟我旁边的女孩子。我说我要记你名字。那时的我是班长。他不屑的看着我,说随便。给老师的黑名单上便屡屡挂上他的大名。也不知道那个时候他恨过我没有。但每次挨批后他都会狠狠的看着我。直到我心虚的低下头去。到后来他索性就不讲话,老回头诡异的看我,等我惊慌失措的低下头去,就开始邪恶的笑。
他没有念高中,没考上。他的父母打算赞助一个学校,可是他不去。他去学吉他。据说学的很不错。而我,还是一个乖学生,念高中,然后念大学。
我所处在的城市有着很美丽的秋天。
其实在生命中的许多日子中我都在等待秋天的降临。在那份肃杀中我常常能感受到一种写意的快乐。无法言喻那种在满地黄花堆积中守侯凄凉的感觉。
喜欢秋天,因而也喜欢这座城市。在顶着喧嚣独自行走的时候,我会想起一些记忆里凉薄的事情。象爱情,象他。不知道为什么在想起爱情这个字眼的时候总会想起他,想起那个喜欢邪恶的笑的男孩子,想起那个躲在书本后偷偷看他的小女生。
偶尔我会感到寂寞。寂寞的当口上的我会想象爱情。很喜欢这样一句话,爱情是美人鱼刀尖上赤足舞蹈的场景——惨痛然而美丽。于是开始理解了爱情。那是一种破碎的美丽。
所有关于它的文字都在头脑里徘徊。爱情是容忍,爱情是原谅,爱情是思念,爱情是牵挂,爱情是信仰,爱情是守望,爱情是俩俩相望的眼波缱绻,爱情是执子之手的承诺。
爱情是美丽的文字。是的,美丽的文字。我不奢望它。
再次看到他是在一家咖啡厅。他是里面的吉他手,头发染成了眩目的金色。自弹自唱。有很多人崇拜的看着他,并且疯狂的叫着他的名字。一曲终结的时候,小女生冲上去吻他,他脸上又现出惯有的嘲弄的颜色,然后他看到了我。我是因同学生日去的。他走过来,用怀疑的眼神看我。我不说话,也看着他。
然后他把我扯到身边,大声说:这是阿纨,我女朋友。却是又一次让我惊慌失措。但是,我已经不再是怯怯的小女生了。我丢下他,转身就出去。他追出来,跟我讲我一直就在等你。我看他,叹气。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做了他女朋友。
他一个人在外地,做的很辛苦。他说他是知道我在这个地方所以才过来的。但是他不知道我在哪个学校。他也不能回去,于是就在这里安家落户。那天晚上他跟我弹了吉他。我静静的听,听他讲。我想我是喜欢他的,从系我辫子开始,他就系住了我的心,要不然,我怎么会一直拒绝往小小的心房理注入爱情的香料呢?
他的房子很小很乱。我就常常帮他收拾。他扔给我一串钥匙。因为他喜欢掉。以后的很多次,他跑来学校找我,都是忘带钥匙,找我开门。于是,我就拿着那把钥匙很开心的跑去给他开门,然后顺便帮他清理一下乱糟糟的东西。
他把我带到他的朋友面前,说,这是阿纨。很多人都恭敬的喊我做嫂子。只有一个女孩子喊我“阿纨姐”。她就是小萋,陈胜的女朋友,17岁的小萋。我喜欢小萋,没有来由的喜欢。小萋崇拜的看着我,然后乖巧的喊我阿纨姐。他却似乎不怎么喜欢她,每次看着她,脸上总是不耐烦的神情。
我不知道他待我是否能够称得上好。他从来不说爱我,只有在当我凝视他的时候,才能从他的眼神里找出一抹痕迹。我想,他是爱我的。他深邃的眸子里有着一缕怜惜,一点茫然,以及一丝惶惑。我没有看错,是惶惑。每当这个时候就有一种想搂着他的冲动,我要温暖他,我要抹去它,我要吻他。可通常他都轻轻的把脸转开。我就在失落的错过里沉寂。





看不懂这些东西!